保定含铬强酸废液偷排停车场暗管3人被起诉
发布时间:2022-05-24 03:55:23
(任美宁)收取厂家费用后,将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含铬强酸废液,偷排入保定太保营村东停车场地下暗管。近日,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依法对娄某某、王某某、张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提起公诉。
据介绍,陈某某(在逃)是产生含铬强酸液体的厂家联系人,其将废酸交给被告人娄某某处理,并给娄某某一定的费用。娄某某雇用被告人王某某、张某某将废酸拉到保定市莲池区太保营村东一停车场,直接排放含铬强酸液体至地下暗管,暗管通往附近露天土坑。河北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罐车内水样、罐车排放口的水样、太保营村倾倒废液土样进行了鉴定,严重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。现被告人娄某某、王某某、张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依法提起公诉,陈某某仍在逃。
检察官提示,公民有发现非法排放污染物或者其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环境监管部门举报。